法律界人士指出,“提前還款但手續費照收”的約定涉嫌“霸王條款”。
如果你還陶醉于寶寶貨基軍團“10倍于存款利率”的收益,驚訝于P2P平台“30倍于存款利率”的推介,那麽你真的已經OUT了。最悶聲發大財的顯然並不是這些頭頂互聯網金融光環的産品,而是銀行最接地氣的信用卡分期。
據《證券日報》記者測算,這項號稱“免息僅收手續費”的服務,真實費率標准可達年化16%以上,如果也時髦地與活期存款利率作對比,則可以得到令人咂舌的逾45倍的計算結果。
銀行力推分期
對于信用卡分期付款,多數信用卡用戶並不陌生。過去,信用卡分期付款主要包括賬單分期和單筆消費分期,銀行通常按照所分期數的不同,收取不同的手續費。無論是賬單分期還是單筆消費分期,其前提都是先産生消費行爲,然後客戶再對産生的信用貸款進行分期償還的設定。
事實上,本報記者以及身邊的親友都曾多次接到銀行關于賬單分期的推介,在節假日等消費的高峰時段,這種推介的頻次也往往會有所增加。
此後,先貸款後消費的現金分期業務賺取了更多的眼球。“現金分期可以先取現再消費,確實很方便”,在某金融機構就業剛剛一年多的小王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身邊的朋友辦理信用卡賬單或現金分期的朋友還是比較多的,畢竟大家剛剛參加工作,月收入雖然不算低,但是幾乎沒什麽積蓄,因此希望把還款的節奏放慢”。
事實上,目前多數大中型銀行已推出了信用卡現金分期業務,其最大特點是無需任何抵押和擔保,客戶申請獲批後,資金最快“即刻到賬”,而這項服務貸款金額最高可以數倍于客戶原本的日常透支額度。舉例來說,如果一名信用卡客戶原本的授信是2萬元,那麽他最高可以申請“6萬元(專享額度)+2萬元(原有額度)”的信用卡授信。
“銀行的人告訴我,如果我要申請信用卡現金分期,我的貸款額度可以秒提至5萬元”,小王對本報記者表示,此前其信用卡授信額度上限僅爲約3萬元,而5萬元也正好是小王信用卡發卡行設定的現金分期業務的最高貸款額度。
當然,所謂的“自由消費”並不是絕對的。多數銀行都明確表示,信用卡現金分期業務的資金用途必須在銀行規定的範圍內,不得用于投資(包括但不限于購房、股票、期貨及其他股本權益性投資)、金融機構的商品和服務、購買彩票、醫院、訴訟等,僅限用于消費(包括但不限于裝修、家電、婚慶、購車、助學、旅遊、醫療等)。
也有銀行在格式合同中直接約定,“如持卡人未能在規定時間提交或提交的材料無法證明現金分期資金用于約定用途的,則構成持卡人違約,我們有權提前終止現金分期並要求持卡人一次性清償分期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