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貸款簽了合同,想要提前還款,銀行卻告知要交2萬元的違約金!近日,杭州的李先生就遇到了這樣的事兒!
張寶旺
山東友華律師所合夥人
擅長:建設工程、房地産
不可思議!客戶提前還款,銀行要罰2萬塊
2013年,李先生在杭州買了一套房子,當年12月他通過某銀行辦理了商業按揭,貸款期限30年。因工作需要,李先生在2015年10月賣掉了房子,就想把余下的錢一次性還掉,然而客戶經理卻告訴他——提前還款要交違約金,按提前還款本金金額的2%,最低2萬元。因爲當時我還款時間已經快到兩年了,所以他建議我等到12月之後,這樣違約金只需要1萬元了。"
提前還款如何界定?違約金怎麽算?
很多人表示十分的不解,爲什麽提前還款還要罰錢呢?難道銀行想要設法制止借款人在此期限提前還貸,從而盡可能多地收取利息?你想提前還款,銀行用另一種方式迂回的賺回來?首先,我們要知道銀行是怎樣定義提前還款的?
爲了限制提前還款,有些貸款機構提出了一個概念叫實質性的提前還款。各貸款機構對實質性的行爲有不同的標准,一般是12個月內,借款人提前還款金額超過了本金余額的20%。
違約金要如何收取呢?
目前商業銀行針對提前還款的違約金一般是分兩種形式收取,一是按照提前還款時的未結余額的百分比計算(一般是2%到5%),二是若幹個月份的利息。
李先生坦言,一開始他百思不得其解,憑什麽提前還錢還要罰錢,找來合同才發現了裏面已經明明白白注明了。在李先生和銀行簽訂了貸款合同中,有一張表格,介紹了提前全額還款的違約金比例,按照已經還款的時間分四種情況:一年以內,罰款3%(最低3萬);一年至兩年間,罰款2%(最低2萬);兩年到三年之間,罰款1%(最低1萬);三年以後,免收違約金。
看到這裏,李先生也覺得有點懊惱,他說,"當時貸款只關注金額和貸款利率,當時的業務員也沒有跟我詳細介紹這一點。"所以,以後大家簽貸款合同的時候千萬要注意這一點。
一、簽訂房貸合同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簽訂房屋按揭貸款合同時,合同中對于貸款金額、利率水平、還款期限、擔保責任、違約責任及合同的解除等條款應當重點關注,因爲這些條款與借款人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尤其是違約責任,一旦發生違約行爲,會給借款人帶來額外的經濟損失和經濟壓力。
借款人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了解清楚哪些行爲屬于違約行爲,如果不事先了解清楚,當違約責任發生時,借款人有時會難以接受,從而與銀行發生糾紛,甚至會發生訴訟。
二、提前還款如何獲到法律支持?
很難得到法律的支持。因該合同是借貸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對雙方均有拘束力,均應當嚴格遵守合同約定,各自履行相應的義務,對于提前還款需承擔違約責任,是借款人在簽署合同時認可的條款,法律行政法規也沒有禁止銀行對提前還款收取違約金,所以,很難得到法律的支持。
張寶旺:清楚权力义务 维护自身利益
看到這篇文章,老百姓通常會想到這是不是霸王條款,不應得到法律的支持。所謂霸王條款一般是指合同一方單方面制定的,免除自身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格式條款。合同中的霸王條款應當認定無效。
但本案的違約金條款一般不會被認定爲是霸王條款。因爲該條款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且內容只要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法律會確認合同條款的效力。
我們要看銀行爲什麽會約定提前還款要收取違約金。理論上講,銀行貸款所采用的資金是通過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每一筆用于貸款的資金都存在資金成本。
提前償還貸款,本筆貸款的資金成本可能無法提前終止,理論上銀行就會産生損失,當然,銀行的資金頭寸匹配非常複雜,實際操作層面不會這樣對應;
再有,銀行已經投放給借款人的貸款是能夠獲得利息收益的,但如果借款人提前還款,對于銀行而言就不會再獲得收益,此時銀行再去找可以替代的資産去投放這個貸款可能並不那麽容易。所以銀行爲了自身的利益就會約定提前還款要承擔違約金,以彌補自身可能會發生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