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胡先生撥打本報“民生熱線”。他說:“我打算提前還房貸,想了解這樣做是否劃算。”
胡先生3年前買了一套房,共貸款10萬元,貸款期限爲5年,每月還款近2000元。“每個月按時還貸,心裏有壓力。現在手頭寬裕點了,想把余下的貸款提前還上。”胡先生說。
對此,浦發銀行理財經理毛立剛分析,胡先生選擇的還款方式是等額本息還款法,最大的特點是每月還款金額固定,是貸款人選擇最普遍,也是大部分銀行主要推薦的還款方式。對于這種還款方式,初期提前還貸節省較多,後期則不太劃算。
毛經理提醒,以下三種情況不適宜提前還房貸:首先,如果是公積金貸款或7折、8.5折利率,不必急于還款,因爲同樣一筆錢的理財收益能輕易超過貸款利息。其次,對于那些還款時間已經過了一半的購房者來說,提前還款沒有多大必要。如果貸款人選擇等額本息(每月還款金額固定不變)還款已到中期或者選擇等額本金(還款逐月遞減)還款期超過三分之一時,實際已經償還大部分利息,因此選擇提前還貸意義不大。如果還款時間不長,選擇提前還貸可明顯節省利息支出。最後,貸款人的房貸利率如果低于現行存款利率,無需急于提前還款,可以把手上的錢存入銀行,獲得更多收益。投資收益高于貸款利率的投資人士,也不適合提前還貸。
據介紹,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法還款時,每月還款額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遞增,利息比重逐月遞減。也就是說,開始幾年償還的利息較多,後期則主要償還本金。“從胡先生的情況來看,還貸3年多,已到了還貸中後期,償還了大部分貸款利息,剩余的時間基本是償還本金,提前還貸意義不大。”毛經理表示,要把握好提前還貸時間,如果貸款年限爲20年,還了8到10年,利息就還得差不多了,提前還款就不劃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