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借款人能更加合理、靈活安排手頭資金,減輕購房者還貸壓力,減少貸款利息支出,6月8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取消《關于開展提前部分還款業務的通知》中關于公積金還款次數的限制。通知要求自6月8日起,公積金借款人想要提前部分還款不再受次數限制。
據悉,早在2007年,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規定公積金貸款的市民,可以辦理提前部分還款業務。按照2007年的文件,提前部分還款業務沒有具體的還款金額限制,但每次提前部分還款的本金額度必須爲一萬元的整數倍;借款人在貸款期內只能進行兩次部分還款,第三次必須辦理提前結清。
根據通知要求,自6月8日起,取消公積金還款次數後,對于公積金借款人來說,提前還款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處負責人認爲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第一,提前部分還款業務采用貸款期限不變、減少月供的方式,也就是說提前部分還款後,仍按原貸款期限、原利率標准執行,但每月的月還款額減少了;第二,提前部分還款的本金額度必須是一萬元的整數倍;第三,每筆貸款的扣款日及其次日(遇節假日順延)是不能申請提前部分還款的。
據了解,現在公積金貸款每月的扣款日分別爲7、17、27日,但對一筆貸款來講,每月只有一個扣款日。因此,借款人在辦理提前部分還款時,應知曉自己的公積金貸款的扣款日。例如甲的貸款扣款日是每月7號,他申請提前部分還款就應避開每月7號和8號,在沒有逾期貸款的情況下,其他工作日可辦理提前部分還款。此外,辦理該項業務必須是當日申請、當日辦結資金還款手續。
据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提前还款次数不受限制后,借款人可以更加合理的安排闲置资金。若借款人手中有闲钱,可以采取多次部分还款方式,以减少贷款利息支出。而需要说明的是,对已提前部分还款的本金额,自部分还款之日起是不再产生贷款利息的。(记者 鞠培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