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银监会调整房贷政策 放松首套房认定
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 央行、银监会9月30日公布通知,对我国房贷政策作出调整,其中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首套房贷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
房贷 可向非本地居民发放
根據通知,對于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爲30%,貸款利率下限爲貸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體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風險情況自主確定。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爲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通知明確,在已取消或未實施“限購”措施的城市,對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因素審慎把握並具體確定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水平。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當地城鎮化發展規劃,向符合政策條件的非本地居民發放住房貸款。
公租房 贷款期限可延长至不超过25年
通知要求,加大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金融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可控、財務可持續的原則,積極支持符合信貸條件的棚戶區改造和保障房建設項目。對公共租賃住房和棚戶區改造的貸款期限可延長至不超過25年。進一步發揮開發性金融對棚戶區改造支持作用;對地方統籌規劃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賃住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設的安排,納入開發性金融支持範圍,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首套房 优先满足居民贷款购买首套房
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縮短放貸審批周期,合理確定貸款利率,優先滿足居民家庭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貸需求。
通知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發行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發行期限較長的專項金融債券等多種措施籌集資金,專門用于增加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貸款投放。
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防範風險的前提下,合理配置信貸資源,支持資質良好、誠信經營的房地産企業開發建設普通商品住房,積極支持有市場前景的在建、續建項目的合理融資需求。擴大市場化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房地産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積極穩妥開展房地産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
■解讀
支持居民改善型
自住型住房需求
“這次調整的亮點是,首套房的認定更加明確,範圍有所擴大,從而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以前首套房還清了貸款再買房就享受不到首套房貸款優惠,現在則可享受最低首付款比例30%、貸款利率下限爲貸款基准利率的0.7倍的優惠。
隨著經濟發展和生活水平提高,越來越多居民産生了越來越強的改善型住房需求。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宗良表示,二套房對于現階段的中國人來說,更多是改善型住房需求,而非投資投機需求。房地産信貸政策要在抑制投資投機需求的同時,滿足自住及改善型需求。
“大城市住房改善型需求量最大,改善型需求實現了,對剛性需求也是有幫助的。”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部研究員張立群表示,剛性需求往往要求的是小戶型,改善型住房需求滿足後原有的小戶型住房會周轉起來,帶動滿足剛性住房需求。
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員吳慶認爲,對于首套房認定標准放松,可降低改善型需求的購房成本,利息成本估計會降低20%左右。
這次房貸政策調整,是在近期房地産市場價格持續走低的情況下出台的。最新統計顯示,8月份70個大中城市中,有68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價格環比下降。
“房地産市場預期非常關鍵,一旦一致形成看空判斷,對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非常不利。這時調整房貸政策,支持滿足合理住房需求,發出穩定房地産市場預期的明確信號。”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咨詢研究部副部長王軍分析。
據新華社
房貸政策變化
2007年
二套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2008年
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20%,首套房貸款有優惠
2009年
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購買第二套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應大幅度提高
2010年
對非改善型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40%
2011年
二套房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
2012年
二套房貸款首付提至60%
2013年
出售自有住房按轉讓所得20%計征個稅
二套房貸款首付提至70%
據人民網、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