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領小劉四前在深圳一家股份制銀行申請房貸時,遭遇銀行強制要求購買理財産品。爲了拿到房貸,小劉只好購買了一筆10萬元的理財産品。4年後,他到銀行打算取出10萬元本金和利息,才發現自己購買的竟然是保險産品,而且因爲長期沒按期限繳款保險合同已失效,不僅理財收益沒拿到,連本金也只剩下了1萬多。
4年未续保费 保单已失效
記者發現小劉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上,顯示小劉當時在該銀行的深圳華僑城支行申請的房貸金額爲240萬元。“當時銀行要求我和父親必須購買理財産品才肯放貸,我就買了一個10萬元的理財産品。”小劉告訴記者。
小劉回憶,當時銀行客戶經理遞過來一大堆資料要求簽名,自己也沒顧得上細看。最近,小劉的銀行貸款已還清了,便想將10萬元“理財産品”贖回,但銀行的工作人員告訴他,當時購買的其實是一款保險年金産品。因保單連續4年未續保交費,保單早已失效了。
記者了解到,小劉投保的這份年金保險産品,交費方式是年繳,交費期限是10年。根據小劉提供的保險合同,記者看到按合同的現金價值計算,第一年現金價值爲每1000元保額對應僅爲147元,這也就意味著小劉的10萬元,四年後變成了14700元。
小劉發給記者的保險合同顯示,這款保險産品爲工銀安盛人壽的一款分紅型産品。“不僅所謂的理財收益沒見著,10萬元本金因爲保單失效還打了水漂。”小劉覺得損失太大了,爲了討回10萬元本金,他將一紙投訴發到了深圳銀監局、保監局和涉事銀行、保險公司。
投保電話錄音存疑?
對于小劉的投訴,深圳銀監局責令相關銀行與其協商解決,“但截至目前,銀行沒有任何答複。”小劉說。
保監局則以《保險消費投訴處理管理辦法》第20條第5項的規定,不予受理。涉事保險公司工銀安盛人壽則表示,按照合同,由于小劉第二年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繼續交費造成了合同的失效,只能賠付一萬多元。
小劉當時購買保險時,是否知道這是保險産品而不是銀行理財産品,這是事件中最關鍵的一個問題。記者隨後采訪涉事銀行,該行表示,已向保險公司調取了當時的投保資料和電話回訪錄音。根據錄音,客戶購買時應該是清楚了解這是一款保險産品。
不過小劉向記者表示,自己在聽調取的回訪錄音時發現,“錄音中的聲音很年輕,不像是自己父親那個年齡段的聲音。”
不過這並未得到工銀安盛人壽的確認。
律師:至少涉嫌捆綁銷售違規
深圳律師金焰表示,這個事件有兩處明顯違規,一是銀行在發放貸款時存在捆綁銷售,二是理財人員存在銷售誤導,都屬于違規。“首先,銀行按照監管的規定,不可以捆綁銷售,而銀保渠道的銷售誤導更是保監局多次發文禁止的違規行爲。”
“是否存在銷售誤導,小劉父親是否真的不知道這是一款保險産品而不是理財産品,這要看當時的證據,比如錄音。”金焰說。
平安人壽的保險專家則告訴記者,保險公司有催繳義務,對銀行卡扣款續保的消費者來說,保險公司需要在續保繳費日前提醒消費者存入足夠的金額進行扣費,以免保單失效或者過期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這4年來,小劉的父親如果沒收到過任何提醒續費的短信或者電話,導致保單不能續保,那麽保險公司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購買保險的人如果不知道這是保險産品,保險公司在後面連續幾年也沒有進行催繳提醒,小劉父親如何定期續保呢?”保險專家說。
“工銀安盛人壽將10萬保險的現金價值1萬多元退回給小劉,是否是根據合同規定來計算的,需要專業機構來審核,小劉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調節或仲裁。”上述保險業內人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