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住建部、財政部、央行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此次“公積金新政”將公積金申請條件放寬,不僅要求各地要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還對多項收費予以取消。這讓廣大職工在使用公積金時更加便利或享有更多實惠。
據專家分析表示,這次公積金的改革和央行房貸新政形成一套組合拳,將會刺激需求,尤其是首次置業和二次改善需求。然而在實際生活中,不少購房者在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過程中常存在一些誤區。
准備貸款購房時要考慮的問題
在准备通过公积金贷款方式进行购房前,我们不妨先了解一下哪些情况可提取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房租支出超 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可提 取公积金。
除此以外,在准備貸款購房前還應該做好計劃與心理上的准備。
首先,是否貸款購房需要對自己的資産情況進行評估,其一,要對家庭現有經濟實力作綜合評估,經濟實力包括存款和可變現資産兩大部分;其二,投資者還需要對家庭未來的收入及支出作合理的預期。此外,投資者還要注意自己的還款能力和可貸額度,這是決定可貸款額度的重要依據。
其次,對于普通投資者來說,選擇組合貸款方式較爲有利,公積金貸款盡可能多,商業貸款盡可能少。因爲公積金貸款的利率遠比商業性貸款要優惠。此外,首期付款也不要把手頭的現金用完,不過這也需要和個人承受能力相結合。
再次,目前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有三种:其一,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这种方法只适用于期限在一年之内的贷款,基本不太适合房贷;其二,等额本金还款法, 这种方法的第一个月还款额最高,以后逐月减少,适合稳健投资者;其三,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按照贷款期限把贷款本息平均分为若干个等份,每个月还款额度相 同,适合资金不太充裕的投资者,初期的压力较小。
公積金貸款使用中的常見誤區
那麽,對于有貸款購房需求的購房者來說有哪些問題需要注意呢?在實際的業務操作中,存在如下幾大誤區。
誤區一:公積金賬戶余額做購房首付
很多人都認爲既然公積金是職工購房福利政策那麽理所當然的可以用來支付購房首付,其實不然,因爲公積金是先使用後才可以提取的,即購房人只有在購房後提供購房相關的證明材料才可以辦理提取手續。
誤區二:子女使用父母的公積金貸款
子女不可以使用父母的公積金來貸款買房,因爲父母與子女間的公積金是不能夠互相使用的。在住房公積金購房申貸問題上,則視爲兩戶人,子女和父母之間是單獨分開的,即兩個家庭。
誤區三:裝修房子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僅用于職工購買(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維修費用超過房屋造價30%以上)自住住房時可以提取。裝修不在住房公積金提取範圍內,因此裝修提取住房公積金是不行的。
誤區四:北京公積金貸款額超出上限
公積金貸款與商業貸款存在很大區別,即不能單純的依據房産評估值來計算貸款額,需要根據借款人收入、繳存額和繳存比例來計算,且不能超出公積金貸款最高上限。
誤區五:提取總額可以超過房款總額
公積金的提取總額不能超過房款總額,比如,貸款購買的房屋總價爲30萬元,而他的公積金存儲余額有40萬元,他只能提取30萬元的公積金,剩余的10萬元公積金不能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