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周翔 记者 郭靖宇) 日前,记者从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12月1日起,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将会调整,届时正常缴存3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的无房职工,如果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或未因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今后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期限将可以延长至65周岁。
近年來,隨著政策宣傳的深入推進,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的制度覆蓋面不斷擴大,目前已有100余萬名職工建繳了住房公積金,累計繳存資金超過470億元,累計發放貸款近380億元。與此同時,職工對住房公積金的使用訴求也不斷增多。今年,住建部、財政部和人民銀行等三部委聯合下發文件,對放寬提取、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作了明確要求。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介紹,此次政策調整既結合了常州市特點,又嚴格貫徹落實了上級要求。
在提取政策調整上,主要體現三大特點:一是擴大了租房提取對象。2008年常州市就推出了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業務,主要受益對象爲外來務工人員、租住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房)職工和新就業大學生,此次提取新政則將提取對象放寬至無房職工,最大程度幫助更多職工解決租房難題。二是簡化了申請材料。對于租住公租房和廉租房的,職工只需憑當年度租住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房)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