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5%
商報訊(記者曉牧)昨天下午四點四十八分,不少人都愉快的開始規劃國慶長假了。一如一年前一樣,央行再次發聲,將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下調,讓購房者的過節心情又愉悅了不少。
2014年的9月30日下午,央行銀監會正式出台文件,放松首套房認定標准。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爲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這被認爲是央行松綁房貸的救市政策。
時隔一年,央行昨天再次發出通知,表示,爲進一步改進住房金融服務,支持合理住房消費,經國務院同意,在不實施“限購”措施的城市,對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于25%。同時,人民銀行、銀監會各派出機構應按照“分類指導,因地施策”的原則,加強與地方的溝通,根據轄內不同城市情況,在國家統一信貸政策的基礎上,指導各省級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結合當地實際情況自主確定轄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而此前,首套房的首付比例爲不低于30%,貸款比例爲房款的70%。按照此次通知,今後大家的貸款比例可以達到75%,對于剛需購房者來說,這也意味著貸款政策進一步寬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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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進一步明確
商報訊(記者曉牧)昨日,人行、財政部、住建部再次聯合下發通知,明確2015年8月末住房公積金資金運用率低于85%的設區城市,要提高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際額度,同時全面推行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
通知要求,2015年8月末住房公積金資金運用率低于85%的設區城市,在保證借款人基本生活費用的前提下,月還款額與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貸款償還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最長貸款期限爲30年。推行按月劃轉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款本息業務。
同時,繳存職工在繳存地以外地區購房,可按購房地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向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個人住房貸款。
此外,通知要求簡化公積金貸款審批要件: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同意根據本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單位出具職工收入證明。繳存職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除身份證明、本人及配偶無房證明外,不需提供其它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