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 李金花 通讯员 王亚楠
5月6日上午,唐山市召開了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和提取政策等事項。唐山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額度將由原來的最高40萬元調整到最高60萬元。
放寬貸款使用條件
记者了解到,除了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外,还要放寬貸款使用條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關于首付款比例,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爲20%。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爲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爲30%。
擴大貸款使用範圍
開展異地貸款業務,職工在就業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職工或配偶戶籍所在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開展父母爲子女購房貸款業務,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爲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身子女申請公積金貸款,所購房屋可爲本轄區內也可爲異地房産,但必須以本地區房産做抵押。
開展裝修貸款業務,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申請裝修貸款,但必須以房産做抵押,擬裝修的房屋爲兩年之內的新購住房,最高貸款額度爲20萬,最長貸款年限爲10年。
開展商轉公貸款業務,繳存職工已辦理了用于購買本市自住住房的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且該貸款尚未結清的,可申請辦理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業務。
新增多條公積金提取政策
調整後的公積金提取政策,新增加了租房提取、90平米以下首套多次提取、未婚子女購房父母提取、貸款購房首付提取、償還住房公積金裝修貸款本息提取、償還省內其他城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提取、支付物業費提取、低保提取8種提取情形。
租房提取包括租住保障房和商品房兩種情況。租住保障性住房的,職工及配偶憑房屋租賃合同、支付房租的發票,3個月提取一次,提取額度不超過3個月實際支出的房租。租住商品房的,憑房産管理部門出具的無住房證明、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租賃合同、支付房租的發票,市中心區職工及配偶每月提取上限爲1000元,縣(市)區提取上限爲600元,3個月提取一次,每次不超過3個月的提取上限額度。
90平米以下首套多次提取,即職工在2015年1月1日以後購買的90平米以下住房,經房産管理部門證明爲首套,且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憑購房資料可以每年提取一次,累計提取額度不超過購房總價。
貸款首付提取,即職工在2015年1月1日後貸款購房,可在發放貸款後一年內,憑購房首付手續提取不超過首付款額度的賬戶余額。第二年後,按照原還貸提取規定,每年仍可繼續提取一次,提取額度不超過當期的還款額度。
償還住房公積金裝修貸款本息提取,是指職工裝修住房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本人及配偶憑償還裝修貸款手續,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爲提取日期之前的當期還款額度。
償還省內其他城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提取,指在唐山市就業繳存住房公積金,從原戶籍城市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可憑還款手續,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爲提取日期之前的當期還款額度。
未婚子女購房可提父母公積金
2015年1月1日後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父母可以提取本人賬戶余額。全款購房的,父母憑購房手續和親屬關系證明可以提取購房日期之前的賬戶余額。子女貸款購房,父母參與共同還款的,可按還貸提取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既可以提取首付,又可以每年提取還貸本息。
此外,物業費提取和低保提取也是此次政策調整的新內容。
從2015年1月1日開始,職工可以選擇一套住房,憑上一年度支付物業費的發票或財政監制的收據,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每年提取額度上限爲3000元,3000元以下的不超過當期物業費實際支出額度。職工及配偶憑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明,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爲提取日期之前的當期職工賬戶全部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