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300336,股吧)讯(记者 黄艳丽) 最近,长春市民陆女士打算将公积金贷款提前先还一部分,在办理时遇到了一些问题。据陆女士介绍,她于去年办理了30万元18年期的公积金贷款,目前已还款超过一年,且未提取过公积金,现在想要提取公积金,一方面用于支付部分提前还款额10万元,一方面打算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贷月供。而这两者是否存在冲突?
針對陸女士的情況,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給出的答複是,陸女士提取公積金用于提前還貸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采用“沖還貸”方式,簽訂“沖還貸”協議,按要求是提前還款額單次不得低于5萬元,且公積金賬戶剩余金額需留足一年可償還貸款本息的余額,這樣一來,打算部分提前還的10萬元可直接從公積金賬戶劃轉到其房貸還款賬戶內,而簽訂的沖還貸協議委托中心提取其住房公積金沖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且協議在有效期內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現金,用公積金支付房貸月供只能按月以這種賬戶劃轉方式實現。另一種方式是,陸女士可先到銀行辦理部分提前還款,以現金支付10萬元,隨後攜有關材料到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窗口辦理提取業務。如果陸女士此前沒有簽訂過“沖還貸”協議的話,可申請提取10萬元提前部分還款額,另外,按陸女士的情況,已還款超過一年,目前想要提取公積金用于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在簽訂“沖還貸”協議的同時,可提取兩年的還本付息額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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