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公積金異地貸款全面放開,只要是武漢戶籍職工,在外地工作並繳納公積金,回武漢買房,即可向武漢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以下簡稱公貸)。
今日,武漢公積金相關負責人向楚天都市報記者透露,目前文件正在走最後的程序,預計最快下月即可正式執行。
相比此前武漢與長沙、南昌、孝感、宜昌等地打通公積金使用,此次放開將不再限制職工公積金繳存地,只要是武漢戶籍,都可以異地使用公積金!
這對于在北上廣工作的武漢人來說,如果有意返鄉置業,將迎來利好。業內人士預計,公積金新政有望在年底掀起一波返鄉置業高潮。
缴存地出证明 在武汉提出贷款申请
“目前確定的大原則是,職工在繳存地的公積金中心出具證明,回漢置業可向武漢公積金中心申請貸款。”武漢公積金中心人士表示。
由于公貸政策必須遵循購房所在地公積金中心的規定,因此職工在繳存地出具的證明包括:繳存時間(連續正常繳存6個月以上)、繳存職工在繳存地購房和公積金使用記錄,以及職工個人的征信記錄等。
職工在拿到上述證明之後,即向武漢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如果符合武漢公貸政策,則可發放貸款。值得注意的是,貸款額度上限以武漢公積金中心政策爲准。以職工A爲例,若他在上海繳納公積金,而上海公貸上限爲80萬,但如果他在武漢申請公貸,則上限按照武漢公積金政策爲60萬。
另外,如果在外地工作的武漢人,回漢申請了公貸購房,則其在外地繳存的公積金將處于“凍結”狀態,在這筆公貸全部還清之前,不能在外地申請新的提取或申請新的貸款。
同時,對異地使用公積金的職工,在兩地的購房記錄和公積金貸款記錄將合並計算,目前武漢公積金對3套及以上住房“禁貸”。也就是說,上述A職工,如果在上海有過2次公積金貸款記錄,或者在武漢、上海有2套住房,則無法再在武漢申請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