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消息(記者李柯)“我跟同事同時購買同一個小區同一棟樓,就因爲我的貸款先批下來,今年就得按之前6.15%的貸款利息,他就可以享受降息後的5.9%,都是100萬的商貸,我今年要比他多還2000多元,真是比窦娥還冤,早知道就該晚點提交貸款資料。”3月4日,郭先生向記者抱怨。
年前,郭先生和同事一同購買了位于武漢市中北路的某樓盤,今年2月通過銀行房貸審批放款,3月開始還款。而郭先生同事的房貸預計今年4月初才能發放。
“我問了銀行,客戶經理給的答複是,執行的利率標准以放款時的利率爲准,放了款的年內就不能再調了,今年依然按之前利率6.15%執行,下次調息時間爲2016年1月1日。我同事的貸款因爲還沒放款,所以可以按照3月1日降息後的利率5.9%執行,不過如果在他放款後再降息,年內他也調不了。”郭先生告訴記者。
4日,記者走訪武漢市多家銀行網點了解到,貸款利率的調整方式分爲三種。一種是按自然年度調整貸款利率,即在次年1月1日按當年12月31日的最新利率進行調息。一種是按月度調整貸款利率,即在央行調息後的次月即按照最新利率執行。還有一種是按貸款年度調整貸款利率,如購房者今年3月開始還款,則會從次年3月開始按當時的最新利率執行。
據了解,武漢市的工商銀行、民生銀行、光大銀行、興業銀行、浦發銀行、招商銀行、武漢農商行均是在央行調息的次年1月1日按當期最新利率調整貸款利率。中國銀行是按貸款年度調整貸款利率。
農業銀行武漢民族路支行大堂經理告訴記者,農業銀行的貸款利率是在央行調息後次月執行。
“我們默認的是次年1月1日按當期最新利率調整貸款利率。但具體是按自然年度調整還是按貸款年度調整,或者按月度調整,要看購房者當時跟銀行的貸款合同是如何約定的。”建行某網點大堂經理告訴記者。
“當時買房簽訂貸款合同的時候,銀行客戶經理根本沒跟我提利息調整方式的事情,我當時也沒考慮到央行調息這些事,所以也沒主動問。”郭先生說。
業內人士表示,其實不管哪種調息方式,結果都差不多。現在進入降息期,客戶可能覺得按月調整利息的方式比較劃算,但房貸的貸款期限一般都比較長,說不定什麽時候又會進入升息期,那個時候就是按年度調整利息比較劃算了。
(原标题:贷款买房遇降息 错过节点莫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