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房地産業協會2015年會昨天上午召開,《湘潭市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産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同時出爐。10條具體意見,被與會人員稱爲湘潭“房”十條。
記者注意到,部分意見對于有購房想法的消費者給出了相當大的優惠政策。在個人購買首套房、首套改善性住房(包含一手房和二手房,別墅除外)方面,購房者均認定爲貸款首套房,可享受首套房的有關金融政策。
在買房貸款上,加大金融機構、住房公積金對自住和改善性購房貸款支持力度。對于貸款購買首套普通住宅的,貸款首付比例爲30%,貸款利率下限爲貸款基准利率的0.7倍。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爲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家庭,爲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爲40%,貸款利率執行基准利率。
購房補貼政策方面拓寬適用範圍,對以家庭爲單位在湘潭購買非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的,按該市規定的標准享受購房補貼;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含首套和非首套)的,按前述規定的標准的一半享受購房補貼。
同時,該《意見》還對外地居民在湘潭市購房者和二手房購買者開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其中包括:對購買商品房的外地居民,可爲購房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父母辦理落戶手續,並可憑房産證和居住證明,由住房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爲其適齡子女按照就近入學原則辦理就讀手續等。
此外,他們還強化對征拆戶購房置業的政策引導,繼續推行征拆戶購房稅費補貼政策,減輕征拆購房稅費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