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晚报讯(记者 周文琼 通讯员 林苑)從4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由原來的35萬元提高至40萬元。另外,居民用公積金貸款買房首套結清貸款,再次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首付費用將降低,而利息也不再上浮。
近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對我市公積金貸款政策也進行了兩項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由原來的35萬元提高到40萬元。對已使用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並已結清貸款的繳存職工,爲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據了解,新政出台之前,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且貸款利率要在公積金貸款基准利率上上浮10%。
“新政策降低了職工申請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門檻,同時提高了貸款最高額度,爲不少繳存職工帶來了福利。”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最高貸款額度從35萬元提高到40萬元,這個貸款額度是我市史上最高的。同時,職工在申請過一次公積金貸款並已經結清後,4月1日後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可以按照首套房貸款政策,可以省下不少首付費用,再加上利率不用上浮,更爲二次貸款的職工省去了不少利息。
據了解,目前公積金貸款執行的年利率,5年以下(含)爲3.5%,5年以上爲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