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買房時經常會碰到這樣的事,選中二手房談定了價格,可是在房地産交易中心辦理手續時,卻發現多出了幾千元甚至上萬元的費用,這筆錢對于工薪階層來講,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而這些費用,究竟來自哪裏,最近又發生了什麽變化呢?
出于對價格和交通問題的考慮,很多購房者在首次購房時希望購買內環以內、面積相對較小的商品房,而這樣的房型在新開樓盤中並不多見,並且價格往往較高。于是,越來越多的購房者選擇從二手房市場上來尋找更多的選擇。
九部門15條房地産調控意見中,強調今後的二手房市場要以自住爲主,調整住房轉讓環節營業稅。爲進一步抑制投機和投資性購房需求,從2006年6月1日起,對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5.55%;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超(房超博客,房超新聞,房超說吧)(房超博客,房超新聞,房超說吧)過5年(含5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免征營業稅;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超過5年(含5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征收營業稅。營業稅的征稅對象是銷售房地産的單位和個人(即賣方),該稅則是就其營業額按率計征的一種稅,新政實施以後,5年內轉手交易的普通商品房和高檔住宅均需征收營業稅,僅公有住房不用繳納。
交易中的另外一個重要稅種則是契稅,契稅是指由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買賣、交換或贈與等發生房地産權屬轉移時向産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稅賦。按照目前的規定,高檔住房需要征收3%的契稅,而公有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的交易中,代爲繳納其中的1.5%,因此購房者也僅需要繳納1.5%。
以上兩種稅在二手房交易中,會因爲交易商品房的性質不同而産生差別,而其余的所得稅、印花稅、交易手續費、權證變更登記費和貼花則屬于相對固定的部分,按照商品房面積的一定比例或者固定價格來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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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直想出手龍舟路一套80㎡小套二的廖小姐有點郁悶:上周一個買家看上了她這套房子,可中介打電話來要求廖小姐承擔一些交易費,這讓廖不可思議。
買方糾結于稅費問題
今年7月1日,成都市存量房評估系統正式上線運營。系統上線後,有效遏制了“陰陽合同”,但二手房的稅費也較新政前增加了2-3倍。7月至今,二手房的成交量出現低迷,7月成交量減少到平時的6成。從全市範圍看,二手房的交易稅增加了兩到三倍,導致全市二手房網簽迅速陷入谷底。根據“成都鏈家地産”市場研究部統計,7月1日-7月22日二手房平均成交周期約17天,環比六月平均成交周期10天上漲70%,市場觀望氣氛濃重。
“稅費的確是客戶糾結的點。”壹加貳不動産某區王經理表示,不管新政前後,他們都會提醒賣方該繳納的費用,但是不少強勢的賣家並不同意。
新政改變了二手房交易潛規則
到底廖小姐應不應該交稅費?據富房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在二手房交易的各項稅費中,5.5%的營業稅開征的初衷是爲了抑制投資炒房而向賣方征收的稅種,本來就該由賣方來承擔。不過在過去,一些強勢業主將營業稅全部轉嫁給買方。“現在最低計稅價的上調,使交易稅費增加三倍左右,尤其是對于未滿五年的房産和140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來說,可能會因此多交好幾萬稅款。”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高總價加上高稅費,買家自然不會幹。
業界人士表示,二手房交易稅費到底由誰出,國家法律已有明文規定,買方承擔契稅,賣方承擔營業稅和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