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买房税费查询 交易一手房二手房要承担什么税费?
2012-03-29 20:54 搜房網綜合整理 | 分享 掃描到手機
[摘要]有沒有想過在廣州這樣的一線城市要買一套房要繳交多少稅費呢?這肯定是所有想購房的朋友們最爲關心的事情,從買新房、二手房、到包括繼承贈與等過程中的稅費。
有沒有想過在廣州這樣的一線城市要買一套房要繳交多少稅費呢?這肯定是所有想購房的朋友們最爲關心的事情,從買新房、二手房、到包括繼承贈與等過程中的稅費。
新購商品房辦理房地産證收費標准:
購買預售商品房辦理退房登記收費標准:
費用名稱
收費標准收費依據繳交方交易手續費原契約、合同中粵價[2002]108號申請方承擔
建築面積×3元/平方米穗價[2002]97號
交易過戶-----購房業主:
費用名稱
收費標准收費依據繳交方房屋所有權登記費單位登記80元/宗穗價[1999]217號登記方承擔
個人登記50元/宗穗價[2000]58號
每增加一本證書可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費穗價[2002]123號
穗價[2003]104號
粵價函[1999]532號
粵價[2002]163號
計價格[2002]595號
穗價[2003]1號
粵價[2002]116號
穗價函[2003]387號
交易手續費賣方:3元/平方米(商品房、集資房)穗價[2002]97號賣方承擔
賣方:1.5元/平方米(解困、安居、房改房)粵價[2002]108號
權證印花稅5元/本買方承擔
費用名稱
收費標准繳交方契 税解困房、安居房及商品房的个人购买普通买方承担
住宅:交易價×1.5%
其余:交易價×3%
集資房按規定標准1.5%計算,其征收基數:近郊1000元/平方米;中郊700元/平方米;遠郊500元/平方米。
費用名稱收費標准征收單位繳交方
印 花 税卖方:交易金额×0.05%市地税局买卖双方共同承担
買方:交易金額×0.05%(此項費用不由交易中心代征)
普通住房標准:
1.廣東省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標准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住房套內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1.2倍以下(含1.2倍)。
地級以上市可根據本地實際,在上述標准的基礎上對單套住房套內建築面積標准適當上浮,但上浮幅度不得超過10%,並必須報經省人民批准後方可執行。各市套內建築面積的浮動幅度未經省人民批准的,一律按上述標准執行。各地級以上市所轄區、縣(市)應執行統一標准。
2.廣州市出台的“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標准”規定:住宅小區建築面積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住房建築面積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含1.2倍)以下,同時符合這3個條件的才能享受契稅按1.5%征收的優惠。
廣州二手房交易稅費
房屋交易(二手房)过户登记收費標准:
費用名稱
收費標准收費依據繳交方交易手續費買方:3元/平方米穗價[2002]97號買賣雙方承擔
賣方:3元/平方米粵價[2002]108號
房屋所有權登記費企業登記80元/宗穗價[1999]217號登記方承擔
個人登記50元/宗穗價[2000]58號
每增加一人每本證書收取10元工本費穗價[2002]123號
穗價[2003]104號
粵價函[1999]532號
粵價[2002]163號
計價格[2002]595號
穗價函[2003]387號
穗價[2003]1號
權證印花稅買方:5元/本買方承擔
費用名稱收費標准收費依據繳交方
房屋測量費住宅用房:1.36元/m2國測財字[2002]3號申請方承擔
商業樓用房:2.04元/m2
多功能綜合樓用房:2.72元/m2
房地产平面附图转绘按房屋面积测绘收費標准的30%
費用名稱收費標准备 注征收單位繳交方
契 税买方:个人购买普通住宅按产价1.5%计收,其余按3%计收每宗房屋交易市财政局买方承担
印 花 税买方:房屋产价的0.05%每宗房屋交易市地税局买卖方各承担一半
賣方:房屋産價的0.05%(交易中心代征)
土地增值稅具體標准參看附件三房屋有增值部分市地稅局賣方承擔
(調房總站代征)
個人所得稅具體標准參看附件四市地稅局賣方承擔
(調房總站代征)
營業稅及附加具體標准參看附件二市地稅局賣方承擔
(調房總站代征)
土地出讓金房改房上市,按産價1%征收;其他類型的二手房交易,由房地産估價管理所核定(具體標准參看附件一)未辦理土地有償轉讓,需補交土地出讓金市國土房管局賣方承擔
附件二:房地産轉讓應征營業稅及附加
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堤圍防護費等4種稅費實行捆綁征收,具體稅率爲:
1.單位轉讓房地産:
(1)不能提供上手購房發票的:
普通單位:營業稅=轉讓收入×5%
城市維護建設稅=營業稅×7%
教育費附加=營業稅×3%
堤圍防護費=轉讓收入×0.13%
合計稅金=轉讓收入×5.63%
外資單位:營業稅=轉讓收入×5%
堤圍防護費=轉讓收入×0.09%
合計稅金=轉讓收入×5.09%
(2)提供上手購房發票:
普通單位:營業稅=(轉讓收入-上手購入價)×5%
城市維護建設稅=營業稅×7%
教育費附加=營業稅×3%
堤圍防護費=轉讓收入×0.13%
合計稅金=(轉讓收入-上手購入價)×5.63%
外資單位:營業稅=(轉讓收入-上手購入價)×5%
堤圍防護費=(轉讓收入-上手購入價)×0.09%
合計稅金=(轉讓收入-上手購入價)×5.09%
2.個人轉讓房地産:
(1)非居住用房(非住宅):
提供上手購房發票:(轉讓收入-上手發票價)×5.5%
不能提供上手發票:轉讓收入×5.5%
(2)居住用房(住宅):
普通住房:
購買未滿2年轉讓的:轉讓收入×5.5%
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免征。
非普通住房:
購買未滿2年轉讓的:轉讓收入×5.5%
購買超過2年(含2年)轉讓的:(轉讓收入-上手發票價)×5.5%
3.購買時間的界定:
(1)購買時間:以房地産證或契稅完稅證填發日期爲准。
(2)結束時間:以轉讓房屋時向房管部門申請交易填報的《廣州市房地産買賣、登記申請表》上注明的受理日期爲准。
附件三:房地産轉讓應征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計算依據爲增值額。
增值額=轉讓收入-應扣除項目金額。
土地增值稅適用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按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之比,取決適用稅率速算公式: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增值額×30%=稅金;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稅金;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稅金;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稅金。
扣除項目金額包括:
1.購、建未滿五年的房地産爲取得時的成本費用;購買的須提供上手購房發票或購房合同,自建、合建的提供經審計的工程結算書及票據;購、建已滿五年的爲舊房重置成新折舊評估價(由房管部門審核);
2.應補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3.與轉讓房地産有關的營業稅、印花稅、評估費等;
4.土地使用權轉讓爲已發生的土地成本費用。
附件四:房地産轉讓應征個人所得稅
1.個人所得稅有兩種計征方法(2006年1月1日起執行):
(1)據實征收:(每次轉讓房産收入額—房産原值—合理費用)×20%
(2)核定征收:
非居住用房(非住宅):個人轉讓房産收入×7.5%×20%
居住用房(住宅):
自用未滿5年的:個人轉讓房産收入×5%×20%
自用滿5年(含5年)且是唯一住房的免征。
注:據實征收由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征收。
2.個人自用房屋時間的屆定(2006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