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住房银行”要来了?日前,伴随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的出炉,如何强化公积金的作用再次引发社会各界关注,而设立“国家住房银行”的提法再度见诸各大媒体。 其实,“国家住房银行”并非新鲜事。早在2009年,经济学家马光远就曾撰写《住房公积金应该转为住房银行》一文,建议废除住房公积金制度,以住房银行和购房减税政策代替。
2012年,全國政協委員、上海(樓盤)社科院研究員張泓銘曾提出建立“住房保障銀行”;隨後,2013年11月份,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即明確提出“研究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爲“住房保障銀行”清掃政策障礙;今年4月份,住建部住房公積金監管司司長張其光、處長崔勇撰文稱“國家住房銀行”成立的條件已經成熟,再次將公衆目光聚焦在這一話題。
應當說,此時專家和媒體重提建立“住房銀行”話題,背後的邏輯不難理解。那麽,爲何相關政策仍未落地?應當說,要正式設立“國家住房銀行”還需邁過幾道坎。
首先,機構定性發生轉變後,從業人員何去何從。
住房銀行設立後,此前的公積金管理中心將由事業單位改制爲金融機構。部分專家建議,新機構可起用原班人馬,充分利用這些機構、網點和人員,組建“國家住房銀行”分行和支行,設立總行,對各地分支機構實行垂直管理。
然而,原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員工能否適應這種角色的轉變?
一方面,從職位屬性來看,事業單位與金融機構行政級別、劃分、福利待遇均不相同,特別是部分三四線城市,居民對“鐵飯碗”有著根深蒂固的情結,這種身份轉換老員工能否適應?另一方面,事業單位與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的工作節奏、方式與思路都不相同,原來的職工未必具備相應的業務能力和職業素養。
據統計,目前,全國共有公積金管理中心342個,業務網點2651個,從業人員3.8萬人,如何充分利用這些機構、網點和人員?可以想象,讓如此衆多的老員工適應身份和思路的轉變是道大難題。
其次,管理所屬權難定,牽涉利益關系複雜。
從資金管理來看,當前,住房公積金主要存入中國建設銀行(601939,股吧)的賬戶中。建立“國家住房銀行”後,資金池或將發生改變。從主管部門來看,此前住房公積金主要由地方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而如果設立“國家住房銀行”,或將由統籌安排,地方利益將受到影響。此外,如果將住房銀行定性爲金融機構,那麽其監管單位也可能從現在的住建部轉爲銀監會或者央行,這也將帶來重大利益調整。
再次,風控機制有待完善。
可以說,風險控制是金融的核心要素。隨著住房公積金作用的放大,購買地方債、發行資産證券化産品都將作爲其保值增值的渠道,但這也給管理人員提出了更高要求。強化金融管理能力、保障民生資金安全成爲重中之重。
同時,由于“國家住房銀行”兼具企業和公益功能的雙重特性,尋求企業利潤最大化和社會公益效應之間的平衡也可能成爲一大挑戰。
當然,考慮到房地産市場發展趨勢的現實要求以及公積金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國家住房銀行”的設立幾近大勢所趨。如何通過更有效的溝通、更具智慧的制度設計來突破上述幾道坎,正考驗著決策層的改革智慧和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