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保險網()10月13日訊:記者從宜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對宜賓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的相關政策再一次作出了調整,新政將于13日起正式試行,試行期1年,以提高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率,增強廣大繳存職工的住房消費能力,促進宜賓房地産業健康平穩的發展。
个人住房贷款 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據了解,新政主要針對住房公積金的貸款和提取,調整後的貸款政策包括:一、調整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借款職工無購房貸款或已結清原有購房貸款,再次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爲20%。借款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時,尚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爲30%。二、調整繳存住房公積金余額的可貸款倍數,不得高于借款人(含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的30倍。三、提高還貸能力系數。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還貸能力系數由月收入的50%提高到60%。四、延長借款年限。貸款期限可延長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最長貸款期限30年。
租房提取額度提高
調整後的提取政策包括:一、支持低收入職工住房類消費提取。職工及配偶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個人月收入未超過市公布最低工資(2015年爲1380元)的,可每12個月提取一次用于住房消費,單職工提取額最高不超過5000元,雙職工提取額最高不超過10000元。二、調整按年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住房貸款額度。按年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四川省內償還住房貸款額度,將原提取額度爲不超過主借款人夫妻雙方12個月繳存額之和,同時不超過12個月應還款本息之和,兩者取低者,調整爲提取額度不超過主借款人夫妻雙方12個月還款本息之和。三、提高租房提取額度。職工租住宜賓市內商品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原每年提取總額不得超過6000元,同時不超過夫妻雙方12個月繳存額之和,兩者取低值。調整爲職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每年提取總額不得超過12000元。辦理了租房提取的,需在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後方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同時符合低收入職工住房類消費提取和租房提取的,一年內只能選擇其中一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