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謝婷) 記者從廈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爲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使用力度,更好地保障職工剛性購房需求,近日廈門出台職工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持父母、子女在廈購房的政策(包括購買首套房和非首套房)。新政試行期爲一年。
新政試行期間,職工的父母、子女只要在廈門購買住房,購房時間在2015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13日之間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即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持父母、子女支付購房款。購房時間以廈門市房地産交易權籍登記中心登記備案或者交易過戶時間爲准。
需要注意的是: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總額並非隨意支取。提取時,職工及其配偶、雙方父母或子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不得超過購房實際支付的總價款或當期的實際費用支出(其中貸款購房的,提取額不得超過首付款金額);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不得超過購房合同簽訂日期或購房發票開具日期時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余額。
此外,廈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提醒,本次購房提取公積金新政只能用于職工支持父母、子女支付購房款,不能用于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據了解,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期間,廈門曾試行過允許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持父母、子女在廈購房,但那時政策要求必須是首次購買自住住房。後來因爲住房公積金流動性漸趨緊張,試行期滿後,該項政策自動停止。
相比2012年的政策,此次政策調整取消了“首次購房”的限制性條款,也就是說,在政策試行期間,職工的父母、子女只要在廈門購買住房,不限是第幾套,職工本人及配偶均可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款。
據統計,2012年政策施行時,共有1637名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1.52億元,帶動貸款需求近5億元,促成1003戶家庭實現購房願望。業內人士分析,此次出台的政策,能夠讓更多僅憑個人能力無力支付首付的職工,借助家庭成員的力量實現購房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