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姚澤練)爲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保障基本住房需求作用,我市進一步放寬住房公積金使用條件,出台降低首付比例、放開租房提取、實行省內通貸等新政,支持職工住房消費。
降低首付比例。職工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非公企業職工連續正常繳存12個月以上,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對已結清首次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購買二套自住普通住房建築面積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比例爲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爲30%。貸款年限延長至職工法定退休年限後5年,且不受職工年齡限制,最長不超過30年。
實行省內通貸。省內其他轄區職工在安康市轄區購買自住普通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職工需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非公企業職工連續正常繳存12個月以上),且在繳存地中心沒有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安康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因異地購房需要向貸款地中心申請異地貸款的,本地其他使用申請將暫時凍結。
放開提取條件。放開租房提取,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的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支持“養房”提取,繳存職工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業管理費,每年一次。同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歸還住房貸款本息時,在住房公積金所有人同意的條件下,允許提取其子女、父母個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實行限時辦結,房屋産權機構在受理抵押登記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抵押權登記手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抵押登記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放款。取消貸款保險、貸款公證、機構擔保和新房評估等收費項目,對原有擔保機構承擔的項目調查、産權登記、連帶責任擔保、貸後管理、抵押資産管理、資産保全等業務以服務外包方式委托,其費用支出列入住房公積金管理費用核算,減輕貸款職工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