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職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必須繳存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1年以上
早在2010年12月,我市就下發了《金華市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以下簡稱個職人員)均可繳存住房公積金”。
經過幾年來對個職人員存貸住房公積金業務的管理實踐,今年,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于7月1日開始,對此類人員執行繳存登記補充規定,以進一步防範資金風險,維護廣大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的合法權益。該補充規定明確,個職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必須已連續繳納(不包括補繳和逾期繳納)金華市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1年(含1年)以上。
此外,針對個職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該負責人還作了特別提醒:“此類人員如果按規定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必須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直至貸款結清。擅自停繳的,公積金中心將按規定提前收回貸款。”
《金華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辦法》只適用于購買、建造、翻建金華本市自住住房貸款
記者了解到,與以往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規定相比,將于今年8月1日施行的新《金華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主要有三方面的新變化。
變化之一:新《辦法》對享受金華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擴面人群作了明確,即“省內住房公積金繳存人”。也就是說,只要是省內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定向用于購買、建造、翻建金華本市自住住房的,即可向金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授權的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變化之二:符合條件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者,可以按所購建住房價款總額的規定比例申請貸款額,但不得超過最高貸款限額。對于住房公積金繳存者的貸款申請,公積金管理部門有權在規定的貸款比例和最高貸款限額以內,根據借款人家庭收入、公積金月繳存金額、公積金賬戶余額、信用情況、償還能力、二手房房齡、抵押物評估價值等因素確定貸款額度。
實際操作中,從今年8月1日起,購房者申請公積金貸款,需提供人民銀行個人征信報告。如果申請人及其配偶雙方近三年內的征信記錄中有連續三期或者累計六期及以上的不良記錄,將無法申請公積金貸款。同時,如果申請人及其配偶以前申請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並已結清,但三年內有連續三期或累計六期及以上未按時還款的,也不能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
需要說明的是,目前,在婺城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單方最高可貸30萬元,夫妻雙方都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額度可以相加,最高可貸款60萬元。
變化之三:新《辦法》規定,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爲30年,且不超出法定退休年齡5年(注:老規定爲“不超出法定退休年齡10年)。也就是說,如果你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距離退休年齡只有20年的,則最長貸款期限只能爲25年,以此類推……
住房公積金貸款存貸挂鈎,爲多繳存者帶來利好
據悉,婺城還將于今年10月1日起開始實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存貸挂鈎制度。“比如有的繳存人已繳了數年,賬戶余額有數萬元;而有的剛剛繳足6個月,賬戶裏也就一兩千元。如果每個人同樣都能最高貸到30萬元。顯然有失公平,也無法鼓勵單位和個人多繳多用。實行存貸挂鈎制度,可以在規定的貸款金額以內實現多繳多貸,更好地體現住房公積金繳存與使用的公平性和義務與權利的對等性原則。”該負責人表示。
事實上,住房公積金貸款存貸挂鈎制度明確規定,申請貸款額度不高于申請人及其配偶等共同申請人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或月繳存金額的一定倍數。目前,金華最終將這個倍數確定爲20倍。也就是說,今後在婺城,公積金貸款在可貸比例和最高限額內,不超過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的20倍;賬戶余額少于5000元,按5000元計算貸款額。這對繳存時間較短的購房者而言,會略有影響。
總而言之,存貸挂鈎制度實行以後,購房者實際可貸額度以申請公積金貸款之日夫妻雙方賬戶余額20倍確定。當然,最高不能超過夫妻雙方最高可貸款限額,而且要符合購買首套普通住宅首付兩成,購買第二套或首套非普通住宅最低首付三成的要求。因此,屆時如果職工單方想貸足30萬元,提取賬戶余額時,要注意賬戶裏至少要留足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