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武漢6月26日電(記者徐海波)無房職工繳滿3個月就可提公積金支付房租、沒有公積金貸款的低收入家庭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積金……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5日公布新政,放寬租房提取公積金和低收入職工提取公積金的限制條件,以支持低收入繳存職工解決基本住房需求,維護繳存職工合法權益。
新政明確,職工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武漢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每12個月提取公積金一次用于支付房租。職工租住公租房的,按實際房租金額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已婚職工家庭,每年可提取公積金的額度爲24000元,未婚職工每年12000元。
新政策也放寬了低收入職工提取公積金的條件。凡未婚職工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或已婚職工家庭月收入在3800元以下的正常繳存職工,若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在公積金連續繳存滿6個月後,本人及其配偶可每12個月提取公積金一次用于住房類消費,提取額不超過職工個人賬戶余額的一半。
武漢公積金管理中心還表示,對出具虛假證明等騙提套取公積金的行爲,將向職工工作單位通報,追回騙提套取的公積金,取消其5年內公積金提取和貸款資格。同時,依法將相關信息向社會公開,並對協助造假的機構和人員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