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不少社交媒體群裏流傳著一則消息,傳上海公積金額度緊張,公積金中心通知銀行嚴守二套公積金房貸政策。第一財經記者就此詢問包括大行、城商行在內的多家商業銀行上海方面,均稱沒有收到過此通知。第一財經記者致電公積金中心服務熱線,對方亦稱“沒有任何通知表示額度緊張”。
社交媒體群裏的傳聞稱,“接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文件,由于公積金額度緊張,通知各商業銀行8月4日起嚴格按照公積金管理中心政策執行,名下有套房産(限購政策前與父母共同共有的除外),此次購買非普通住房的,不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只可純商貸,還是按首套執行。”
銀行人士表示未有此通知
這一說法看似有模有樣,真有此事嗎?
某大行上海分行零售信貸管理部門人士向第一財經表示,他也在群裏看到了同樣的消息,但該行沒有收到過此類文件或通知,且“連口頭通知也沒有過”。
另一家城商行相關業務負責人表示,二套非普通住房不可以用公積金貸款,是一貫就有的規定,也是該行審批房貸“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時的一貫審批原則。“公積金中心之前利率調整等都有下過通知,但最近並沒有你說的這個通知。”該負責人稱。
第一財經記者隨即致電公積金中心服務熱線。接線人員表示,不滿足“二套改善型購房”要求者,的確不能獲得公積金貸款,這並非是最近的新規定,此前已有明文規定。
不過,有銀行零售貸款業務部門人士也表示,由于組合貸款的首道審批認定在銀行手裏,由銀行參照公積金管理部門的規定進行認定,因此或有銀行在實際操作中有尺度松緊問題。
對于傳言中“上海公積金額度緊張”的提法,公積金中心服務熱線接線人員表示,他們沒有接到過此類通知。而從4月份發布的上海公積金貸款新政來看,就將購買首套住房(包括購買“改善型二套普通商品房”參照首套政策執行)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由30萬元調整至50萬元,家庭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調整至100萬元,繳交補充公積金的,個人及家庭最高貸款額度分別調整至60萬和120萬元。
需要補充的是,雖上述人士均未獲此通知,但傳聞是否一定空穴來風,第一財經記者還將繼續保持關注。
公積金貸款標准
對于怎樣的購房能申請獲得公積金貸款,很多人仍然有疑惑。比如,是否必須是從來沒用過公積金,第一次用才算首套?是否從前用過公積金貸款,房子賣了貸款還清了,再買房還能算公積金首套嗎?是否二次購房就一定不能獲得公積金貸款?
對這些問題,公積金中心服務熱線接線人員向第一財經記者解讀稱,政策的要點在于“認房不認貸”。
第一,只要購房主體當前名下無房且之前申請的公積金貸款都已還清,不管此前是否買過房又賣掉,也不管之前申請過多少次公積金貸款,再買房還是可以算“首套房”,享受“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公積金新政中的“首套住房”沒有規定必須是普通住宅,這個和二套房貸新政是不一樣的。
第二,購買改善型第二套普通商品房,還可以參照購買首套住房政策執行;購買改善型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要有相應調整,但還是可以貸到公積金貸款的。
二套改善型購房是要求人均面積低于35.1平米,人數的計算標准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一般父母是不計算在人均面積中的,若父母確實同住,可以將情況向貸款網點反映。
上海市執行的“普通住房”標准,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一)五層以上(含五層)的多高層住房,以及不足五層的老式公寓、新式裏弄、舊式裏弄等;(二)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三)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內環線以內的低于450萬元/套,內環線與外環線之間的低于310萬元/套,外環線以外的低于230萬元/套。